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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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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

  一、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

  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

  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二、住院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到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

  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

  三、大额医疗救助

  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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