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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疗技术服务收费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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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立医院补偿将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同时,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昨日,卫生部发布做好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通知。

  公立医院补偿将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同时,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昨日,卫生部发布做好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通知。

  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今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城市均要探索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同时,同步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加强付费总额控制,通过购买服务对医疗机构给予及时合理补偿,引导医疗机构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服务收费调整纳入医保

  卫生部要求各省市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合理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外,试点医院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试点医院要推进院长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院长选拔、任用、考核、薪酬、奖惩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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