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商业保险结缘新医改 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不久前,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南陵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签署协议,承办该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保障责任涵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中小学生意外伤害抚恤补助、住院分娩补偿等,每位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可享受8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总风险保障额度近38亿元。

  商业保险结缘新医改

  不久前,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南陵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签署协议,承办该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保障责任涵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中小学生意外伤害抚恤补助、住院分娩补偿等,每位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可享受8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总风险保障额度近38亿元。这标志着中国商业保险正式进军基本医疗保险领域,也标志着保险公司在落实新医改精神、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新医改方案揭开面纱。对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问题,《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意见》还明确,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2009年6月11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意见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以委托管理模式为主、以保险合同模式为辅的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模式。

  事实上,这些年保险业已经通过委托管理和保险合同等形式积极参与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意见》出台后,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将业务发展和提高人民福祉相联系,将健康保险融入国家医疗改革和健康管理的大局,顺利实现产品结构转型,并且在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

  保监会称,秉承新医改有关精神,保险业今年将更加积极地参与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

  点评:新医改方案的发布,打通了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之间的通道,为保险业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契机,同时也有助于通过发挥商业保险的专业技能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