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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已全面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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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疗保险已经越来越多的走入人们的生活中,它的高额保障能够减轻意外带来的高昂医疗费用。目前,广东已全面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保障和改善民生历来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方面,早在2009年,广东就实行省级调剂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省级统筹模式,2015年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比例和基数、待遇政策、基金预算、业务规程等“五个统一”,为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总结前期“湛江模式”的经验基础上,广东已于今年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与基本医保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含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城乡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825万人、2525万人、10057万人、2887万人、3098万人和3246万人,分别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127%、110%、108.1%、144.4%、103.3%和157.6%;超额完成规划任务的同时,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等参保人数均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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