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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医疗保险有没有社保理赔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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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理赔纠纷日益增多。如何在理赔路上一帆风顺,个中门道值得一寻。专家表示,商业医疗保险有没有社保理赔不同。

  为了符合保监会的要求,更好地为广大客户提供细分化的产品。2007年新年伊始,平安人寿太平洋安泰人寿、合众人寿三家公司率先推出全新的附加医疗险系列产品,客户可根据自己是否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选购不同的产品。

  平安2007年新医疗险产品就按照客户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分别设计了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针对无社保者)和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针对有社保者)两款产品。由于B款产品保障对象的风险因素较低些,所以B款比A款总体费率大约低10%。

  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培训部资深人士蒋士华先生告诉记者,在各项费用约定的最高赔付限额上,这两款产品是完全相同的;但在具体的补偿比例待遇上,这两款产品却有所差异,具体来看,A款只能获得约定范围内各项费用的80%,而B款的补偿比例可以达到约定范围的100%。同时,如果一个没有社会保障的客户考虑B款的费率较低(为A款的90%),希望选择B款产品,在核保上也是被允许的,他的补偿比例只能达到65%,这也就体现了有无社保差异化待遇原则。

  太平洋安泰人寿也对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全面升级。在安泰“附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中,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治疗时以下情形确定当时的给付比例:对于年满十八周岁的被保险人,若未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以公费医疗身份住院,则在扣除可依法律及政府的规定得到的补偿后,或扣除可从其他福利计划或任何医疗保险计划中得到的补偿后,公司给付剩余部分的70%;若被保险人未年满十八周岁或者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住院,则在扣除可依法律及政府的规定得到的补偿后,或扣除可从其他福利计划或任何医疗保险计划中得到的补偿后,公司给付剩余部分的90%。

  而在太平洋安泰旧版的“附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中,不论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时是否有社会医保,公司均按85%的比例进行赔偿。

  合众人寿则以客户是否参加社保为标准,合众个人综合意外医疗“如意”保障计划(适合无社保客户)和合众个人综合意外医疗“顺心”保障计划(适合社保客户),为“有社保”人群和“无社保”人群量身定做不同的保障计划,更有针对性地满足了客户的实际保险需求。针对已经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客户推出的“顺心计划”,住院不限次数,费用不分项目,分段报销,越报越高;针对没有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客户推出的“如意计划”,能为客户提供意外医疗费、住院床位费、药费、手术费以及检查费等多项医疗费用保障。(文章来源:慧择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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