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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小病门诊也可报销 实际享受为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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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9日四版民生版《参保新农合后,还能交城镇职工医保吗》一文刊发后,昨日又有读者打来电话就医疗保险问题进行咨询。
   本报4月9日四版民生版《参保新农合后,还能交城镇职工医保吗》一文刊发后,昨日又有读者打来电话就医疗保险问题进行咨询。他听说小病在门诊也可以报销,他想知道是否有这样的政策,符合什么条件的人可以享受这项政策。
 
  率先试点
 
  据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我市是全省第一个实行门诊统筹的试点市,早在2010年7月1日就开始实施门诊统筹政策了,截至2011年底,全市约有20多万人可以享受这一待遇。
 
  门诊统筹是指提取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相结合,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葫芦岛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规定》和《葫芦岛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暂行规定》所确定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补助的制度。主要是为了减轻无个人账户群体的门诊就医负担,实质是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
 
  谁可享受
 
  我市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无个人账户的退休职工和缴足医保年限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而灵活就业人员和困难企业在职人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享受这一待遇,2011年我市的缴费标准是171元。
 
  符合门诊统筹条件的参保人持医保卡到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医,生成的门诊医疗费就可以直接在医院报销。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年度内不能改变,下一年度才可续定或转定。
 
  目前,我市门诊统筹待遇起付标准(门槛费)为20元,单次就医最高限额为200元,年度内累计最高限额为900元。低于起付标准和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由个人支付,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由门诊统筹金支付50%,剩余部分由个人支付。例如,一参保人因病持卡到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做彩超和开药(甲类药物)共产生医疗费200元,首先扣除门槛费20元,剩余金额180元按照50%报销,结算时该参保人只需支付110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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