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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岁女20万养老金及保障计划

  • 满期返20万保额
  • 66岁开始养老
  • 轻症可3次赔付
  • 重疾可3次赔付
6970.0元/年 (20年交)
Case-detail_03

由保险代理人

刘文敏 设计

广州 /佰德私人理财

Case-detail_v保监会执业资格认证

方案详情

  • 33 岁, 女
  • 三口之家
  • 25000
  • 7000
  • 小孩上学

方案提供的保障

保障利益 保障额度 保障期限
重大疾病保障 20万元 至66岁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20万元 至66岁
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20万元 至66岁
满期金 20万元 至66周岁
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额 至66周岁
第二次轻症保险金 4万元 至66岁
第三次轻症保险金 4万元 至66岁
轻症保险金 4万元 至66岁

补充说明

特点:
1、满期返还保额,李女士每年交6970元,交20年,总共交了13.94万元,至66岁满期返还20万保额。相当于将存钱31年,共获得利息60600元。
2、轻症可3次赔付。
3、重疾可3次赔付。


可获得保障:

1、25种轻症:罹患轻症之三,额外赔付 4万*3次,最高可额外赔付12万。保障继续享有不变。

例:李女士在45岁时,在体检种发现乳房有硬块,经医院确诊为乳腺癌早期,符合保险合同的轻症疾病种类之一,保险公司赔付保额4万元。
在50岁的时候李女士又发生轻微脑中风,符合保险合同的二次噢诶福轻症疾病种类之一,保险公司赔付保额4万元。
此时共获得理赔8万元,重疾保额继续享有,满期返还保额继续享有。


2、60种重疾:罹患60种重疾之三,赔付保险金额20万,重疾保额可赔付3次,最高可获得赔付60万。首次赔付重疾保险金后,现金价值降为零,则不再承担身故保险金及满期金的责任,但如发生第二次不同类别的重疾,可继续获得赔付20万重疾保险金。

例:李女士55岁时,乳腺癌发生恶性转移,属重大疾病种类之一,保险公司赔付20万保额。60岁时又发生急性心机梗塞,符合理赔条件,则保险公司再理赔20万保额。直至66岁合同终止,李女士共可获得理赔40万元。


3、身故保险金:在无发生上述第2条,重疾理赔的情况下,李女士在保障期间身故,保险公司将理赔20万保额给予其家人。


4、满期金:在无发生上述第2条重疾理赔,李女士生存至保障期满66岁的时候,保险公司将返还20万保额给予李女士作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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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组合

咨询代理人刘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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