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保险方案 > 方案正文

60后客户强烈要求要把意外险续上

  • 小额投入高额保障
  • 转移风险呵护全家
430.0元/年 (1年交)
Case-detail_03

由保险代理人

李锋 设计

广州 /永达理保险经纪

Case-detail_v保监会执业资格认证

方案详情

  • 49 岁, 女
  • 有多个小孩 需要赡养老人
  • 12000
  • 7000
  • 退休

方案提供的保障

保障利益 保障额度 保障期限
身故保险金 20万元-已给付伤残保险金 保 1 年
伤残保险金 20万元*给付比例 保 1 年

补充说明

国寿健康人生吉祥卡(2013版)金卡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 200 000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 20 000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定额给付(元/天) 50
保险费(元/年) 430

因向日葵网的费率没及时更新,以上是最新的.
意外险是人人必备的,小额投入高额保障 转移风险呵护全家




意外险 保障的 意外伤害 包含“外来的、突发的、不可预见、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等几个关键要件:

1.外来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等。

2.突发的: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是突发的,如车祸、触电、跌落、食物中毒等。像铅中毒、矽肺等职业病虽然是外来致害物质对人体的侵害,但由于伤害是逐步累积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不属于意外事故。

3.不可预见的:保险保障的是不可预料的风险,许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将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等高风险运动列为免责条款,手术意外类可预见的风险亦不在保障范围。

4.非本意的即被保险人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楼房失火、意外爆炸等:凡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伤、自残、自杀等,均不属于意外事故。

5.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过劳猝死、中暑或高原反应死亡,都是因为被保险人身体内部原因或与个体体质有关;脑溢血发作等因病摔倒死亡,真正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是其自身的疾病,因病摔倒是个诱因,摔倒对被保险人的死亡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也就是保险赔付中所说的“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依据。

产品组合

方案包含的保险产品
咨询代理人李锋

1、输入: 15975549788(代理人手机号码)

2、拨打电话,放心咨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