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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如意年金保险---高/稳/合

  • 生存保险金
  • 养老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保单双账借款
20000.0元/年 (5年交)
Case-detail_03

由保险代理人

刘桂芳 设计

贵阳 /中国人寿

Case-detail_v保监会执业资格认证

方案详情

  • 42 岁, 女
  • 单身
  • 20000
  • 7000

方案提供的保障

保障利益 保障额度 保障期限
生存保险金 首期保险费*10%(首次),2140元(以后)
年金 2354.00元(首次),2568.0元(以后)
满期保险金 20万元
身故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补充说明

1、首次特别生存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公司按首次交纳保险费的10%即2000元给付首次特别生存金。

2、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至被保险人59周岁生效对应日止,每年按基本保额给付生存保险金2140元,共计领取17次,合计领取36380元。

3、养老保险金: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至79周岁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给付养老保险金,第一次按基本保额的110%给付即2354元,以后每年按基本保额的10%递增,递增至79岁最后一次养老保险金为基本保额的300%即6420元。养老保险金共计领取20次,合计领取87740元。

4、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80周岁生生效对应日,按所效保费给付满期保险金100000元。

总收益:首次特别生存金、生存保险金、养老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合计总收益为226120元。

金账户:将首次特别生存金、生存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自动转入金账户,每月结算以复利方式计息至80周岁,最低保证2.5%结算利率总收益金额为298740元,假定4.5中等结算利率总收益为400638元,假定6%最高结算利率则总收益为523102元。

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在80周岁前身故,按所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单借款:保单生效后可申请双账借款,最高可借款保单现金价值及金账户价值90%,借款期间保单各项利益不变。

产品组合

方案包含的保险产品
咨询代理人刘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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