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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重疾养老保险组合

  • 专项养老
  • 保单贷款
  • 红利返还
  • 轻症重疾保障
13400.0元/年 (20年交)
Case-detail_03

由保险代理人

吴汝星 设计

阳江 /中国人寿

Case-detail_v保监会执业资格认证

方案详情

  • 30 岁, 男
  • 单身
  • 12000
  • 3500
  • 结婚

方案提供的保障

保障利益 保障额度 保障期限
年金 5000.0元 至被保险人80周岁
满期保险金 20万元 至被保险人80周岁
重大疾病/特定疾病保险金 20万元 终身
身故保险金 20万元 至被保险人80周岁
高残保障金 终身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20万元 终身
身价/高残保险金 20万元 终身
特定疾病保险金 4万元 终身

补充说明

满期给付(被保险人生存到合同保险期满时.累计可领取满期保险金20万元.

附加权益(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可以保单借款.

年度最高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40万元.

养老金(被保险人生存到合同保险期满时.累计可领取满期保险金10万元.

周年红利,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派发红利.

重疾保险金(被保险人确诊身患40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

轻症保险金(被保险人确诊身患10种轻症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4万.

高残保障金(如不幸高残,将获得20万元保障基本生活.


保障范围内的四十种重大疾病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 特定年龄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被保险人年满3周岁

14. 特定年龄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被保险人年满3周岁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6.严重心肌病

27.严重重症肌无力

28.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29.严重脊髓灰质炎

30.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1.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32.终末期肺病

33.严重克隆病

34.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5.持续植物人状态

36.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37. 严重冠心病

38.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39.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40.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保障范围内的十种特定疾病
1.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

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4.特定脑中风后遗症

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6.特定面积Ⅲ度烧伤

7.主动脉介入手术

8.严重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9.特定年龄视力受损

10.严重头部外伤

产品组合

咨询代理人吴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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