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保险方案
> 方案正文
保原位癌的大病险
保原位癌
50种重大疾病
70岁满期返还
28万的重疾保障
¥
4680.0
元/年 (20年交)
由保险代理人
朱晓芳
设计
上海 /中国人寿
保监会执业资格认证
方案详情
投保对象
:
28 岁, 女
有无社保:
有
家庭情况:
单身
家庭月收入:
8000
家庭月支出:
--
有无贷款:
无
未来五年计划:
结婚 买房
方案提供的保障
保障利益
保障额度
保障期限
重疾保障
重大疾病/特定疾病保险金
24万元
保至70周岁
满期利益
满期保险金
9.36万元
保至70周岁
身故/残疾保障
身故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1.05与现金价值较大者
保至70周岁
身故保险金
20万元
保至70周岁
特定轻症保障
特定疾病保险金
4万元
保至70周岁
补充说明
保险是经济生命的延伸
保险的本质——就是家庭在遭受疾病、意外威胁时伸出援助之手
20岁—30岁的社会精英:生活工作压力巨大,年纪轻轻不知不觉的过劳死、猝死的现象频频出现,虽有这很好的保险意识,但是购买力不足;
30岁—40岁的家庭支柱:收入稳定、家庭幸福。却过度注重投资收益、家庭风险抵御能力较弱;
据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中获悉,每分钟就有6人确诊为癌症。全国肿瘤死亡率为180.54/10万,每年因癌症死亡病例达270万例。我国居民因癌症死亡的几率是13%,即每7至8人中有1人因癌死亡。
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13版)(B款)
升级版险种——保监会费率下调后中国人寿首款重大疾病保险问世!!
40种重大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险金额;
10种特定疾病,赔付20%基本保险金额;
70周岁满期,返还保费灵活支配;
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身故保障全部涵盖;
28岁李小姐,年交4680元,缴费20年,保障到70岁,基本保额20万,保险责任如下:
1.特定疾病(10类轻症)保险金
首次发生并确诊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按保险金额的20%提前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4万元,本合同继续有效,且不减少重大疾病保险金。
2.重大疾病保险金
首次发生并确诊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的12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4万元,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最高可给付给付身故保险金293600元,合同终止。
4.满期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时可按所交保费领取满期保险金,即被保险人70岁时领取93600元。
产品组合
方案包含的保险产品
国寿康宁定期(2013版)(B款)保险组合计划
咨询代理人
朱晓芳
1、输入:
18049752678
(代理人手机号码)
2、拨打电话,放心咨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