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保险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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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平险全称“学生平安保险”,一般学生入学就由学校代收保费,被保险人只需… [详细]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 [详细]
    商业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国家鼓励用人… [详细]
宽限期条款
    宽限期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
    很多人寿保险合同采用分期缴纳的形式,即投保人除了在保险合同生效时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外,每年在保单生效的对应日也应该缴纳约定数额的保险费。但是由于很多实际原因,不可能每个投保人长期如一地每年都按时缴纳保险费。如果因为投保人没有按时缴纳保险费而使保险合同失效,就会频繁大量地恢复合同效力,这对保险双方都是费时费力的事情。而宽限期条款则解决了这个问题。
    宽限期条款的基本内容
    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投保人如未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则寿险合同一般不生效),在宽限期(一般为30天或60天)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保险费,也无其他约定,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