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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的定义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截止到2009年11月,我国保险业代理人总数为256万人。

保险代理人的分类

  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

  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

  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主要有行业兼业代理、企业兼业代理和金融机构兼业代理、群众团体兼业代理等形式。

  保险代理人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

保险代理人的作用

  纵观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发展史,保险代理人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保险市场的开拓、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例如,在英、美、日等国约有80%以上的保险业务是通过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招揽的。在我国,《保险法》专门以一章的形式阐述了有关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问题,并且于 1996年2月和1997年12月两次出台了“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这些无不说明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保险代理人实际上,保险代理制的实施,保险代理人的出现,为完善保险市场,沟通保险供求,促进保险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说:

  第一,直接为各保险公司收取了大量的保险费,并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据有关资料介绍,目前,我国通过各种保险代理人所获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占保险业务总收入的50%左右,而湖北省保险费收入的60%是通过保险代理人获得的。

  第二,各种保险代理人的展业活动渗透到各行各业,覆盖了城市乡村的各个角落,为社会各层次的保险需求,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最直接的保险服务,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第三,直接、有效地宣传和普及了保险知识,对提高和增强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

  第四,保险代理人的运行机制,对保险公司尤其是对国有独资的中保公司的机制转换,有着直接和间接的推动作用;对领导有启发;对员工有触动。大家都从中深刻地认识到,中保公司必须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机制。另外,保险代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它的发展能容纳大批人员就业。日本从事保险代理的人,约占国民的1%.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不断兴旺发达,保险代理人的队伍将日益扩大,从而在安置就业方面,将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保险代理人业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业务范围

  保险代理人因类型不同业务范围也有所不同。

  保险代理人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兼业保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只能代理家庭财产保险和个人所有的经营用运输工具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能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个人人寿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健康保险等业务。

  工作内容

  1、负责代理推销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

  2、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

  3、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

  4、协助客户挑选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

  5、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签订保单、送达保单、保单维护、保费收取);

  6、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定期回访老客户,维护潜在客户;

  8、投保人出险后,协助其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等。

受欢迎型保险代理人

  1、历久弥笃型

  这类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业一般超过5年以上。在这一人员淘汰率非常高的行业里,能够长期留存,本身就说明他是比较成功的、可靠的。

  2、用心服务型

  不管是从事保险业多年的老保险代理人,还是新入行的代理人,只要他足够热情和用心,人们往往都难以拒绝。这类代理人总会尽自己所能,去满足客户提出的要求。

  3、理财顾问型

  理财的专业水准是他们赢得客户的资本。他们通常建有个人网站,通过笔记本电脑向客户演示各种产品的优劣。在为客户做保险规划的同时,还能提出在股票、基金、房产等方面的专业建议。

  4、热心红娘型

  红娘型代理人为人热心,拥有广泛的朋友圈和人脉关系。他们善于整合客户资源,让大家互惠互利。生病时可以为你介绍做医生的朋友,小孩需要补习时为你介绍家庭教师。

  5、健康顾问型

  人们买保险最热衷于买医疗保险,体现了对健康生活的重视。现在相当一部分代理人在服务的过程中,学会了很多医学常识,他们可以为客户生活提出各种健康提议,让客户得到免费的健康咨询。

不受欢迎型保险代理人

  1、急功近利者

  见面的第一次就鼓动客户买高额保费的保险,或者在客户还没有需求的时候不停地纠缠客户,这类代理人颇让人厌烦。

  2、巧舌如簧者

  初次见面即口若悬河,将自己销售的产品和自己的公司吹得天花乱坠,而不去倾听客户的想法和要求。

  3、不够专业者

  这类人往往他们自己对保险也是一知半解,但出于对利益的渴望来向客户推销保险。虽然他们中有些人可能是你的亲戚朋友,但也不应当动心,以免日后因为误导而“翻脸”。

  4、健康欠佳者

  保险的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当然需要代理人的长期服务。如果你现在是个二三十岁的年轻人,那么通过一个四五十岁的“阿姨级”代理人买保险显然不适合。而体弱多病的代理人往往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5、经常跳槽者

  在代理人队伍中,有一类是“保险跳蚤”,哪家公司提供的待遇好就很快跳槽过去,一年中跳几次的都有。这是对老客户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为他们跳槽走了,客户的保单就成了“孤儿保单”,服务方面打了折扣。

对保险代理人的正确认识

  保险代理人自保险业问世以来,保险代理人便应运而生,并成为保险业务经营不可或缺的部分。世界各国,凡是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保险代理也十分发达。目前,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数量上,已经远远超过了保险公司人员。我国多年来在广大城乡就形成了有保险代理处、代理人和保险服务员构成的保险现代理体系。自1992年后,国内各保险公司大都推广了美国友邦上海分公司率先采用的个人寿险代理人营销制度。个人营销制度的迅速发展,为寿险市场的开拓和保险观念的普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寿险营销员已经150万人。

  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虽然是代理保险公司招揽保险业务,但是他们的佣金却是由保险公司进行支付的,因而你不用担心代理人再会额外加收保费,更不必为保险公司与代理人的关系而产生疑问,认为代理人会损害自身利益。实际上,在规范的保险市场上,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利益与客户是休戚相关的,可以说客户就是代理人的“上帝”,他们的收入是与销售出去多少保单和提供什么程度的服务是有密切联系的,因而两者的利益是相通的。那么,保险代理人究竟能为社会公众做些什么呢?

  (1) 唤醒潜在需求

  保险业中有句老话,就是“保险必须靠推销”。因为保险商品不同于关乎饮食起居的满足生理需要的生活必需品,她实际上可以说是一种较高层次的奢侈品,很少有人会主动买保险。人们总有种习惯或多性心理,或者对未来的自信。比如他会想我的房子很安全,不会着火或发生其他的意外,只要他没有的致命疾病,他很少想到投保;另外对许多人来讲,年老退休是相当遥远之事,以后再买保险,也为时不晚;或者一个潜在的保险购买者会仅因为资金问题,就打消了购买保险的念头,尽管事实上保险费用远比想象的低。

  保险代理人这样,在人们不太熟悉保险的广泛运用范围,或者在资金存在一些问题的情况下,就无法清楚地认识自己对保险的真正需求,从而自觉购买保险。因此,一个职业代理人既是保险商品的推销员,同时又见有宣传普及和顾问的作用,它可以引导人们去认识可能遇到的问题,并且解决这些问题。其实代理人所揭示的是客户已经存在的需要,并非他创造的,至时它能够迅速和准确的识别一个人的潜在需要。而人们只有清楚自己在找什么东西,才能够设法找到它。代理人可以向客户指明问题,客户才知道问题的存在,才会去买保险。

  (2) 帮助客户进行保险计划选择

  保险代理人以寿险为例,国外寿险界通常认为“推销保险,95%是靠对人的了解,5%靠保险知识,但这5%的保险知识,推销员必须100%的了解。”代理人熟悉保险商品的用途和限制范围,他能够在客户所能负担的保费前提下,针对不同的职业、年龄、家庭结构等,向客户推介合适的保险险种,帮助选择组合。

  (3) 为客户提供持续有效的服务

  一个有远见的代理人绝不会是一个短期行为者,代理人在帮助客户办理好保险业务后,使客户的愿望和保费支付能力相符,那么有可能保持这笔保险业务的长期有效性,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的同时,也会从建议中得到好处,这样他就会对客户提供持续有效的保险业务服务,二者恰恰是客户最希望得到的。

  (4) 保险代理人可以切实解决客户在购买保险过程中的麻烦

  比如他会向客户详细解释保险合同的条款,提醒各种应注意的事项,帮助了解投保单等保险合同的内容,建议合适的保费支付方式,并代收保费等。总之,他们能以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提供全面的服务。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的关系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委托代理关系,保险代理人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