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保险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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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精算
保险精算的定义
    保险精算是依据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利用现代数学方法,对各种保险经济活动未来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性、估价和管理的一门综合性的应用科学。如研究保险事故的出险规律、保险事故损失额的分布规律、保险人承担风险的平均损失及其分布规律、保险费率和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等保险具体问题。
保险精算的种类
    保险精算分为寿险精算和非寿险精算
    保险精算
    以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为工具研究人寿保险的寿命分布规律,寿险出险规律,寿险产品的定价,责任准备金的计算,保单现金价值的估值等问题的学科。
    非寿险精算
    是研究除人寿以外的保险标的的出险规律,出险事故损失额度的分布规律,保险人承担风险的平均损失及其分布规律,保费的厘定和责任准备金的提存等问题的学科。
保险精算的任务
    保险精算最初的定义是“通过对火灾、盗窃以及人的死亡等损失事故发生的概率进行估算以确定保险公司应该收取多少保费。”
    在寿险精算中,利率和死亡率的测算是厘定寿险成本的两个基本问题。由于利率一般是由国家控制的,所以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利率并不是保险精算所关注的主要问题,而死亡率的测算即生命表的建立成为寿险精算的核心工作,现在也仍然是精算研究的课题。
    非寿险精算始终把损失发生的频率、损失发生的规模以及对损失的控制作为它的研究重心。
    现在,非寿险精算已经发展了两个重要分支:
    1、损失分布理论;
    2、风险理论。
    伴随着金融深化的利率市场化,保险基金的风险也变为精算研究的核心问题。在这方面要研究的问题包括投资收益的敏感性分析和投资组合分析、资产和负债的匹配等。
保险精算的原理
    保险精算最基本的原理可简单归纳为收支相等原则和大数法则。
    所谓收支相等原则就是使保险期内纯保费收入的现金价值与支出保险金的现金价值相等。由于寿险的长期性,在计算时要考虑利率因素,可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的方式:
    1、根据保险期间末期的保费收入的本利和(终值)及支付保险金的本利和(终值)保持平衡来计算;
    2、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的保费收入的现值和支付保险金的现值相等来计算;
    3、根据在其他某一时点的保费收入和支付保险金的“本利和”或“现值”相等来计算。
    大数法则:即对于大量的随机现象(事件),由于偶然性相互抵消所呈现的必然数量规律的一系列定理的统称。常见的有三个大数法则:
    切比雪夫(Chehyshev)大数法则
    贝努里(Bermulli)大数法则
    泊松(Poisson)大数法则